📒讀書筆記:王崇堯院長,《神學導論》(張勝為撰寫,15之8:基督宗教的組織與思想,2026/10/15)
1.摘錄:
(1)基督宗教的教會組織型態(以西方教會的天主教及基督教為主),在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後大致可區分以下四種類型:一是教皇制,二是主教制,三是與前述二者抗衡的會眾制,四是為了平衡主教制及會眾制而有的長老制。
(2)教皇制教會指的無非是羅馬天主教會,其信念主要是建立在「沒有主教,就沒有教會」。而主教所代表的是使徒傳承,由基督宗教創始者耶穌基督的門徒一代一代傳承下來。
(3)在羅馬天主教會的傳統,對歷代的諸聖徒也保有一定程度的崇敬,認為聖徒在救贖事工上有代求的功用。聖徒中,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享有崇高地位,被尊稱為「天主之母」。
另外,耶穌的父親約瑟(或若瑟)、使徒、殉道者及受到教皇冊封的聖徒,皆會受到崇敬。
(4)路德派教會起源於一五一七年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抨擊舊教以聖禮及大公教會獨占上主恩寵的看法,而提出對上帝恩典的新的觀點。
這個新觀點是以個人的「因信稱義」來論辯被大公教會所制約的「聖禮」,以「唯有聖經」所應許的「因信稱義」來對抗「大公教會」所保證的「聖禮」,及以「人人皆祭司」來取代經由「羅馬教皇」管轄的神職制度。
(5)歷史學家托爾慈以三種類型來歸納歷史中教會對社會的不同態度:一是大教會型態(the Chruch);一是小派 (the Sect);另一是比小派更急進的神秘主義(Mysticism)。
……神秘主義是比小派採取更急進的教會型態,它反對任何外在固定的形式組織,強調信徒生活完全由聖靈引導。它不重視教規及歷史傳統,而宗教生活完全是以個人的內在經驗為基礎,宗教改革後從重洗派再分離出來的共產主義急進團體,如在尼德蘭(Netherland)的「新耶路撒冷派」(New Jerusalem),強調必要時,可用武刀來促成新耶路撒冷的到來;及往後在英國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時代所衍生的「千禧年派」,均屬此類型。
天主教作為一個國家教會的大教會型態中,宗教改革後吸取教訓,將不滿大教會型態的小派或神秘主義,再度包容在大教會裡,以修道方式的各種修會重新出現。然而新教組織,由於強調信徒皆祭司及自由解釋聖經,導致小派或神秘主義最後可從新教的大教會型態脫離出來獨自發展。
(6)早期的多納徒派及十二世紀初的瓦特派(Waldeneses)運動,皆可說是小派思想的泉源。瓦特派所組成的「虛心之人」團體,注重男女可平等地講道,拒絕為死人作彌撒、不信煉獄及強調禁食等等,皆為後來的小派所採用。
(7)在英國宗教改革中,也興起類似小派的「清教徒」(Puritans)運動,強烈主張英國教會的改革應該徹底潔淨。因此,這些分散在各個小派團體的基督徒就被統稱為「清教徒」。
清教徒主張廢除當時流行的牧師禮袍、因為禮袍使聖職人員成為特殊階級,容易讓人聯想到天主教祭司的權威。跪頂聖餐的方式也應摒除,因為它令人聯想到天主教的化質說,敬拜臨在聖餐的基督身體。
婚禮中的戒指儀式也要廢除,因為婚姻不再是聖禮;而洗禮時劃十字記號的行為純屬迷信,更應掃除。
(8)長老制教會體制起源於加爾文於瑞士日內瓦的宗教改革,爾後傳至法國的的加爾文派被稱為「預格諾派」(Huguenots),傳至荷蘭的被稱為「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而傳至蘇格蘭的才稱為「長老會」(Presbyterian)。
(9)加爾文派的教會理想主要是建立在「預定論」上,強調上帝對人類救贖的絕對主權。並由此「預定論」教理形成一種對個人及社會的聖潔理想,來榮耀上帝,表明自身受到揀選預定。
因此,加爾文派的聖潔理想,當個人與社會結合時,就形塑了一種獨特的倫理價值,就是在形塑聖潔社會的同時又保有自身不受社會世俗的感染,而有一種入世但實行禁慾主義的獨特倫理。
中世紀發展的工作觀是把恩典與自然分開,自然世界的世俗工作較低等,恩典世界的聖職工作較為高尚。在這方面,加爾文派的教會却把自然世界與恩典世界合併一起,世俗職業反而成了每個人得到恩典的訓練揚所,於是工作或職業的熱忱被提高,視為一種宗教責任。
(10)依據加爾文所提出的「教會憲章」,認為根據聖經的教導,教會內應設立四個職份:牧師、教師、長老及執事等來管理教會事務。在「教會憲章」中,長老居重要地位,分為教導長老(即牧師)及治理長老。
以蘇格蘭的長老會來說,它是「長老制」教會的典範,整個國家實踐加爾文的教會理想。蘇格蘭教會是以議會的方式來組成,分為四個不同的等級:第一,在一個堂會裡,是由信徒共同推舉出來的長老來帶領。其次,一個城市地區裡的各個堂會可委派一些長老,來共同商議同一區域或城市裡的教會事務,這就形成長老議會(Presbytery),或稱「中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核心。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長老制」教會的名稱,是因為教會設有「長老」而來。然而,有些教會也設有長老,但却不是長老制的教會。長老會(Presbyterian)其實是指「中會」(Presbytery),是牧師與長老處理教會行政事務的議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特色。
以「會眾制」的教會來說,它也有類似牧師與長老的議會組織,但它沒有設立「中會」,用來管理教會間事務。甚至其所決議的事務,地方堂會也不一定非要接受不可。因為在「會眾制」的教會裡,每個地方堂會是獨立的。然而,「長老制」的教會却以「中會」為行政中心,有關教會之一切權責,皆由議會以民主的方式來決定。這也與「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不同。在「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教會事務皆由主教一人或少數主教們決定。
(11)教會的型態也有諸多介於上述二者之間,甚至三者之間的各種不同類型。然而,作為基督宗教的教會,不管是何型態,不管是大教會、小宗派或神秘主義,都該記得教會的核心不是宗派、不是人物、不是建物,而是受釘在十架上的耶穌基督,教會真正的核心價值。
2.心得:
(1)本文是站在PCT(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者/學者的角度,從梳理歷史以及比較教皇制、主教制與會眾制來角度來肯定「長老制」。
(2)依本文而言,長老會的精神並不在於單獨一兩位長老,而是長老議會/中會(Presbytery);就我的理解這是一種「菁英代議民主制度」,是藉著較有素養的長老們(包括教導長老:「牧師」)共同商議教會(就加爾文的實踐甚至是日內瓦的城市治理)大小事。
雖然長老制的理想很圓滿,可惜實際上就如主教制與會眾制同樣的,一些強出頭的、愛鬥爭的、分黨結派的、貪戀權力、錢財與世俗的牧者長老們,在教會中橫行霸道的惡行都屢見不鮮。或許還是得回到個人靈性的層面來去探討(參第七章:疏離與罪)。
(3)本文提到的「小派」頗有意思。這些派別大都是從體制化中分離出來,以理想主義與鬆散的結構組成;在這個網路化、AI化與碎片化的時代,人們對組織化的基督教有時會失去信心,或許這些小派能重新提供「大教會」靈感。
不過如同本說的,新教教會「人人皆祭司」的觀念很難留住小派(反之天主教會有時倒能以修會的方式重新包函這些不同思想;雖然這也不是絕對,例如最近與天主教廷鬧得很僵的一個天主教傳統派-聖庇護十世司鐸兄弟會(SSPX)),因此強調信仰某些面向的人們會繼續自立門派。
在我寫本文時,有看到資料說直至2025年,全教基督宗教已經突破49,000個宗派(來源:https://lausanne.org/report/polycentric-christianity/christian-denominations)。
(4) 本文有提及(東)正教,但著墨較少。就我了解他們是一種沒有教皇的主教制度(目前位於君士坦丁堡的普世牧首只是精神領袖,對於其他主教區並無實質管轄權),可以說是主教共議制,或許值得再多探討研究。
★完整集數
https://sengui.org/2026/04/17/%e8%ae%80%e6%9b%b8%e5%bf%83%e5%be%97-2025-2026%e5%b9%b4%ef%bc%8c%e5%8f%b0%e5%8d%97%e7%a5%9e%e5%ad%b8%e9%99%a2%e3%80%8a%e7%a5%9e%e5%ad%b8%e5%b0%8e%e8%ab%96%e3%80%8bby%e7%8e%8b%e5%b4%87%e5%a0%af/

(圖片修改自上課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