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王崇堯院長,《神學導論》(5)-人靈與神靈

📒讀書筆記:王崇堯院長,《神學導論》(張勝為撰寫,15之5:人靈與神靈,2026/05/23)

1.摘錄:
(1)從來沒有一個詞語像「靈」那樣,常掛在嘴裡却難以說明清楚。現代人對「靈」的想法不是沿續古希臘二元思想,使之與「肉體」對立:就是傾向以近代心理學的「心智」(mind )予以取代。問題是靈、肉若分離對立,就容易形而上化而難以理解;或以「心智」取代,靈的深刻體認就被化簡為純粹的心理作用,失去深層意涵。
  問題是,人若無法理解「靈」(spirit)的小寫人性意涵,又何以能够體認「靈」(Spirit) 的大寫神性意涵呢?


(2)奧古斯汀之原罪教義其實是承繼米蘭主教安博羅斯(St. Ambrose)之觀點而來,安博羅斯說:「在罪惡中出生的,沒有一個人能得救,那不利之條件的遺傳使人受有罪咎之束縛」。 又說「亞當曾生存,我們大家曾在他之內生存:亞當喪亡,我們大家在他之內也都喪亡」。 因此「我們出生以前,己經受有污染」,奧氏認為亞當犯罪受了懲罰,就是肉體背叛了靈魂,這不只是所有人皆被牽連於亞當的罪與罰,更是體現人類的繁殖必須依賴性慾,而性慾展現著人們的靈魂無力控管肉體。
  奧氏將原罪與性慾聯繫,後來受到主教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大大攻擊。朱利安認為人在受造時的本能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並指責奧古斯丁所說本能衝動若必然為惡,就倒退為摩尼教了。
  在解除原罪的聖洗中,奧氏也將原罪與肉體私慾結合一起。他說「天主一旦用聖洗赦免了那使我們對亞當之過錯負責任的道德性,原罪便整個被赦免了。但私慾仍然存在」。 也就是說奧氏在解釋原罪之傳染,誇大了私慾之作用,以致人的生殖遺傳皆有私慾介入,而坐實了中世紀禁欲之修道主義風行,如中世紀經院教父彼得、隆巴(Pierre Lombard)所說:「原罪的原因,在於肉體上的各種缺點,特別是當身體成孕時,因父母媾合之貪慾和色情而受的一種污染」。
  「靈」本是生命氣息,支撑生命活動之核心因素與力量。後來却在奥古斯汀的個人墮落及蒙恩經驗,又結合新柏拉圖主義的二元神秘思想,到中世紀的修道禁慾主義,而成影響至今的基督宗教「靈」、「肉」分離學說,肉體被視為性慾之「墮落」而靈魂被看為「蒙恩」之救贖。

(3)弗洛依德在晚期所發表的「人格」理論,可作為「心思」或「意識」進一步的根源探討。像達爾文般地以進化法則來探討生命(肉身) 之起源,佛洛依德以「人格」進化法則探討思想或意識之源起。
  弗氏企圖以「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及「超我」(The Superego)此人類三層心理作用,解釋人類因著環境適應而源起思想或意識上之進化。在此,古典的靈魂作用被一一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連作「夢」之原始靈魂想像(一個脫離肉體的我),也以自我心理欲望所了解取代。
  ……「超我」就是良心,負面意義是譴責,但積極意義是自我理想的鼓勵,如要誠實、勇敢等等。超我代表理想,永遠與不道德的本能衝動為敵,超我因此壓抑本我,讓不道德的衝動不能光明正大出現,那被壓抑的意識就稱為潛意識,潛意識後來也成為弗洛伊德很重要的有關夢的解析之原理。在這方面,基督教過往的異象、異夢見解及靈的意涵都有待經由弗洛依德的挑戰來更深層的論述。
  如果古典的靈魂作用被近代心理學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時,基督教神學有關「靈」的古典解釋就會難題重重。可惜今日的教會神學由於無法抵擋自佛洛依德以來有關以心理作用來取代靈魂之解說,只好往回古代柏拉圖式的靈魂、肉體二元論觀點來作防禦抗拒。總結來說,這場「靈」的解說爭戰,對說不清楚的傳統基督教神學將會是輸家。

(4)每一個自我、以自我為中心的客體,基本上是孤單的,而且也依附在環境中與不同的個體共存,來形塑群體作為安全的假象。然而,在人際關係上,孤單的個體想與另一個孤單的個體為友時,不一定會受到接納。當孤單的個體被另一孤單的個體排斥時,人類的關係就會衍生敵意。敵意會使自己以報復性的方式對付別人,或對付自己。個體的自我毀壞、或毀壞他人是在寂寞的辯證中相互依存。人是孤獨(solitary),所以才會尋求和群來團結(solidarity)。
  作為中心性自我統合的個體,特別遇到外來的打擊,如車禍等苦難時,中心性的自我又如何納入受苦來自我整合呢?苦難的客觀性質,與受苦之主體接受它的方式,表露出生命中各種限制及可能性。有的人因苦難而抱怨、有的人抗議、有的人逃避,也有人因勇敢面對而展現生命不同的深度。作為個別中心性的自我,因苦難而在生存的世界感受到無意義時,就會導致絕望,如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所說的「沒有出路」。
  當人存在的意義完全喪失時,人就有可能選擇自我毀減。自殺在逃離時間受苦的煎熬也許成功;但在永恆的意義裡卻是失敗。聖靈臨在人靈的意義,就是重新調整個體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讓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在我們生存的世界統合生命的意義。並在聖靈的裡面支取力量,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這就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重生」。


(5)聖靈臨到人靈以田立克神學來說應有二個層面:一是個人層面;另一是團體層面,也就是指向屬靈的團契教會。如果聖靈臨到人靈的神學理解是要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的上帝國福音的話,那麼靈作為生命與力量根源的意義就在於靈可導引個人或團契,在自我統合的功能上,開放自己或團契來讓上帝主理;在自我創造的功能上,讓耶穌基督的真理形式實踐於自己或團契的生命活力;也在自我超越的功能上,靈引導自己或團契成為一個以完全的自由來全然跟隨耶穌的基督信徒。
  ……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提到使徒們被聖靈充滿就說起別國的話來(二章2節),在此靈恩的意涵是「合一」而非「狂喜」。聖經說路過的人以為他們醉了,但真實的情況是他們(帕提亞人、米提亞人、埃及人、羅馬人及偤太人)的語言互通了。這是從舊約所記載巴別塔倒下後,語言與族群的分裂可在聖靈的臨在中重新溝通與和好。

(6)……要謙卑告訴自己:「聖靈如同上帝很難理解,說愈多可能錯誤愈多。

2.心得:
(1)本篇在介紹「神靈/人靈」時,把重點先放在「人的靈」;這樣的說明讓我想起耶穌的一段話「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對你們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而關於人的靈的定義,本文使用了兩個否定(我自己的整理):「人的靈既不是相對於肉體的二元論存在,也不純粹是近代心理學所說的心智與人格。」只能用否定給予界定而不是清楚的定義,可見靈這個「東西」真的不容易說明。

(2)本文對奧古斯丁的「原罪」說加以梳理與批判,真的是相當精彩與寶貴。教會歷史學家帕利坎(Jaroslav Pelikan)曾說過,在整個西方神學中,「我們都只是奧古斯丁的註腳(We are all footnotes to Augustine)」,可見其影響之大。
  原罪論的背後是靈/肉二元論,把肉體視為低下的,而藉著靈魂的昇華可以得到救贖。只不過貶低、禁止肉體(特別對於性慾予以汙名化)顯然出於奧氏對自我生命經驗的羞恥的投射,而非出於對聖經與神學的合理思考(文中舉出主教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予以指正)。這對於我們新教教會「靈魂得救」、「搶救靈魂」等想法至今仍有重大影響,其實我們要得救/搶救的並非看不見的靈魂而已,應該是一個整全生命的得救。

(3)本文所提到的孤獨、苦難與「沒有出路」(沙特),實在都讓我深深有感。在這種自我世界的崩塌中,本文提出「在聖靈的裡面支取力量,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來獲得重生,這是在聖靈幫助下的「自我統合」(這讀起來既熟悉又陌生……有可能實踐出來嗎?)。除了重生以外,還要稱義、成聖,用田立克的話來說就是要「自我創造」(克服形式與活力的對立)與「自我超越」(克服自由與命定的對立)。田立克用這些特殊的神學語言:「自我統合/創造/超越」,但其動力來源並非自己,而是在「終極關懷中」找尋上帝來改變那個與上帝「疏離」(這在本系列第七篇會再詳談)的自我。

(4)最近我常常思考要如何安身立命與安然自在?尤其是身為信仰群體的一份子要如何在其中既坦然但也有界限?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聖靈降臨節了,也就是基督教會的生日。本文提出在聖靈的澆灌下,信仰群體可以成為開放的、有活力的、自由的、重新溝通的與和好的。看來源自於神的靈的人的靈(們),可以從創造的源頭重新支取力量,這給需要安身/安然的我一點盼望。

★完整集數

(圖片取自上課講義加以微調)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