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們贖罪 Making them Right with the Lord

《韋恩每日靈修:利未記9章1-11,22-24節 亞倫大祭司獻祭》(2026/05/18 禮拜一-白天)

1.金句反芻:
  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當做的事,耶和華的榮光要向你們顯現。」摩西對亞倫說:「你靠近祭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再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And Moses said, “This is what the Lord has commanded you to do so that the glory of the Lord may appear to you.” Then Moses said to Aaron, “Come to the altar and sacrifice your sin offering and your burnt offering to purify yourself and the people. Then present the offerings of the people to purify them, making them right with the Lord, just as he has commanded.”
(利未記 Leviticus 9:6-7)

2.註釋(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三讀三禱團隊整理,★早禱影音):
(1)在主日福音經課中耶穌的「大祭司」祈禱(約翰福音十七章)之後,讓我們一同從舊約的角度認識大祭司這角色。
(2)經文中敘述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擔祭司的職務已進入了第八天,摩西照著上主的吩咐要求他們履行如利未記第四章中記載的獻祭條例,為自己及族人獻上贖罪祭。
(3)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時刻,上主要讓亞倫一家清楚感受到在壇前事奉的莊敬。
(4)服事的人必須先透過這個獻祭,在「自潔」之後,才能擔當祭司的職務。
(5)光憑著利未的身分、職務的頭銜或是穿戴,是不足以在上主面前事奉的。
(6)獻祭必須先順服上主的方式,同時也反映出我們謙卑的態度,承認自身與上主之間有著「罪」的隔閡,並且需要「贖」。
(7)這是我們「當做的事」,唯有正確地執行了「耶和華的榮光(才)要向你們顯現」。
(8)這段經文不只是給擔當祭司的人,也不只是給在上主面前事奉的人。
(9)整個程序是為了要帶出儀式的核心精神,讓我們不要忘記我們與上主之間存在著一種隔閡,以及到最後是上主自己預備祂的愛子成為獻上的祭物來消除這種隔閡,如今我們才可以「坦然無懼」的到祂的面前,瞻仰主的榮光。
(10)請問在這樣的恩典中,我們會因著感恩,而時常到主的面前,獻上我們的敬拜與祈禱嗎?


3.默想與回應(張勝為牧師撰寫):
(1)光有職務與頭銜不一定能將一般工作做得好,而有關聖職/牧職(比擬舊約時代的利未人)的工作,更要時時注意自身的心靈狀態與人際互動是否合宜。其實前幾天與朋友聊到現代的教會,他認為一般所謂平信徒的兄弟姊妹其實才是「全職侍奉」,畢竟週一到週五要上班上課,週六日還要到教會侍奉(而且大部分是無給薪),因此擔任牧職(反而是「帶職侍奉」)的需更加謹慎與努力。他的觀點我頗能認同。
(2)從前照著五經的律法,贖罪是靠著獻祭牲畜,而如今我們基督的跟隨者需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3)關於「罪」是一個很大(且很容易吵架)的神學議題;對個人來說,也是很容易讓人誤解的生命課題(過度輕視或誇飾都很常見)。我且借用一位屬靈長輩的話說:「罪就是人的有限與軟弱」,我們若能常常省察自身的軟弱/有限,才有辦法進一步到主面前感恩與交託、也才有辦法與別人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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