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恩每日靈修:以弗所書5章6-14節 像光明的子女》(2026/01/26 禮拜一-晚上)
1.金句反芻: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
For once you were full of darkness, but now you have light from the Lord. So live as people of light! For this light within you produces only what is good and right and true.
(以弗所書 Ephesians 5:8-9)
2.註釋(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三讀三禱團隊整理):
(1)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提出了我們生活的態度,就是「要效法上帝」(五章1節)。
(2)這位上帝是在光明中,所以我們也要活在光明中。
(3)在光明中不必遮掩我們的「本相」而活,所以無須「欺騙」、或是講些「虛浮的話…」,也無須要與「悖逆的人」為伍去行「暗昧的事」。
(4)在光明中就是活出上主之所以為上主的本質:「良善、公義、誠實」。
(5)良善是指我們的心態,對人不但完全沒有傷害之心,還讓人感到尊重。
(6)公義是實踐與他人的關係,以上主的公義為標準。
(7)上主的公義或公平的觀念是指我們一切都在恩典中,一切的恩賜都不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們也要盡量地施恩於人,才不會「虧欠」於主。
(8)尤其是弱勢的人,他們更是上主的關懷所在。
(9)誠實又譯作「真理」,指表裏一致的生活,無須浮誇或欺騙。
(10)誠實的面對自己,才能真實的崇拜,誠實地面對上主,才能以誠待人。
(11)這些都是活在光明中的表現。
(12)請以你生活的經歷,比較以弗所書經課中所謂「光明的事」和「暗昧可恥的事」分別指的是什麼事情?並省察有什麼是令你無法活在光明中的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tbnJwZC5Ds
3.默想與回應(張勝為牧師撰寫):
(1)「Once you were full of darkness(你們從前是充滿黑暗的/暗昧的)」(弗5:8),這句經文描寫了我們許多人的實況。
(2)在光明中不必遮掩我們的「本相」而活……。我感覺基督徒生活中一個大困難就是「裝」:裝聖潔、裝喜樂、裝平安(當然我也反對無病呻吟、或是到處亂倒負能量)。真正的光明是裝不出來的。
(3)「良善、公義、誠實」或許可以更簡潔地理解為「真、善、美」。要拋棄黑暗,每天每天一點點結出光明的真/善/美的果實,是我們可以長期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