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偶像 Idolater

《韋恩每日靈修:歌羅西書3章5-11節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2026/04/06 禮拜一-晚上)

1.金句反芻: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因這些事,上帝的憤怒必臨到那些悖逆的人。
So put to death the sinful, earthly things lurking within you.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sexual immorality, impurity, lust, and evil desires. Don’t be greedy, for a greedy person is an idolater, worshiping the things of this world. Because of these sins, the anger of God is coming.
(歌羅西書 Colossians 3:5-6)

2.註釋(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三讀三禱團隊整理):
(1)今天的經文繼續著昨天主日的書信經課,主要是保羅勸勉信徒,要如何與主同死(告別過去),也與主同復活(接受新的生命)。
(2)所以若有基督參與的生命,就是過一種「穿上新人」的生活,這樣的人與過去不同的是:他們一方面會「思念上面的事」,另一方面也「揮別」過去的舊生活。
(3)請留意今天經文中提到的幾個動詞:「治死」與「棄絕」後所列舉的種種事情。
(4)要「治死」是極重的宣示,表示對某些事情完全沒有反應了,也就是讓這些惹上主忿怒的事,再也無法對你有任何的影響,包括:「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
(5)其實這些事彼此之間都是有關聯的,它們都是指在「不正當的心態下,產生的不正當的關係」,而其根本就是「拜偶像」,也就是「上主沒有在我們所敬拜的位置上」。
(6)若上主不在我們所崇拜的位置上,我們與祂的關係就會出現問題,而占據這位置的都是「偶像」,往往也是由情慾所反射出來的形像。
(7)當我們以自己的情慾為崇拜的對象時,既不能活出與上主有分,也無法得著在基督裏的新生命。
(8)若我們與上主的關係沒有在正確的位置,生活、言語、對人的態度等也會有所偏差。
(9)所以今天請你就經文中分別所列舉的「治死」與「棄絕」的事上反省。
(10)若這些行為仍然在主導你的生活,請你進一步檢討你與上主的關係,上主在你的生命中,是否在祂應當有的位置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I-1mOI8A8k

3.默想與回應(張勝為牧師撰寫):
(1)要「治死」(put to death,判死刑,拉丁文mortificare)各種私慾嗎?我看恐怕得斷手斷腳、嘴巴/眼睛/耳朵還得黏起來才行……即使這樣,心中各樣的罪也不見得會減少。難怪在基督教歷史中總是出現各種不同形式的「苦修主義」(然而嚴格而暫時的訓練倒是必要的)。
(2)我還滿喜歡註釋寫的「對某些事情完全沒有反應了」(雖然這種程度目前我還做不到)。退一步想,我倒是覺得能夠看淡各種罪惡,不被其引誘、不隨之起舞,在「共存」的同時保持距離的美感就不錯了(與邪惡共存?很多人大概要痛批我,但我覺得實況確實如此)。有時越努力「對抗」不就代表「綑綁」其實越深嗎?你愈懼怕偶像牠就愈能宰制你……。而真正能戰勝邪惡本身的只有主自己,人沒有辦法(主阿,救我!)。
(3)「穿上新人」,在我的體會就是要常常思想基督、做靈魂的沐浴,洗髒掉/臭掉的衣服,換上香香的新衣服;這些動作要成為習慣,時時勤拂拭,免得惹塵埃。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