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石 Pillars

《韋恩每日靈修:加拉太書2章1-10節 保羅在教會中的權柄》(2026/01/23 禮拜五-晚上)

 1.金句反芻:
  那些被認為是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知道上帝所賜給我的恩典,就跟我和巴拿巴握右手以示合作,同意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一向熱心在做的。
  In fact, James, Peter, and John, who were known as pillars of the church, recognized the gift God had given me, and they accepted Barnabas and me as their co-workers. They encouraged us to keep preaching to the Gentiles, while they continued their work with the Jews. Their only suggestion was that we keep on helping the poor, which I have always been eager to do.
(加拉太書 Galatians 2:9-10)

2.註釋(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三讀三禱團隊整理):
(1)歷經了十四年,保羅、巴拿巴帶著提多重返耶路撒冷。
(2)由於提多是外邦人,所以有些混進來的猶太人,偷偷窺視他是否受了割禮,當然也期待提多能補受割禮,然而此舉卻破壞了福音的本意。
(3)好在使徒們的看法是一致的,沒有為福音或救恩再設下甚麼樣的條件。
(4)並且進一步分工,有人在受割禮的人中傳揚福音,有人在未受割禮的人中傳揚福音,保羅、巴拿巴受到了約翰、磯法、雅各等三位使徒的肯定。
(5)唯一給他們這個團體的要求是:「記念窮人」,可見早期的教會往往將「傳福音」與「顧念窮人」看為重要的事。
(6)請問你所在的群體如何傳福音?如何進行關懷弱勢者的工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tNhJCcHXMk

3.默想與回應(張勝為牧師撰寫):
(1)如何傳福音?我歸屬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除了個人靈魂的福音以外,也把福音擴展到教育、醫療與政治/社會的關懷。我認為最後兩項在台灣的基督徒群體中是非常特殊的,也是我們所傳的福音中的調味料;其實我們可以繼續深化這方面的關懷。
(2)在使徒行傳15:1-35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保羅其實與「法利賽派」的教會領袖們、甚至與彼得起了非常大的衝突,但最後傳福音給外邦人(且不須勉強他們割禮)都是在一系列的折衝樽俎中完成的。
(3)約翰、磯法、雅各貴為「柱石(Pillars)」,是使徒們中最具份量的,也就是我們一般說的大學長、大師兄,我認為他們給福音留下了後路與空間。我們如果身為前輩的,是否也給後輩留下資源、出路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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