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父 Abba, Father

《韋恩每日靈修:加拉太書4:1-7 及至時候滿足,上帝的兒子將被差遣》(2025/12/19 禮拜五-晚上)

 1.金句反芻:
因為你們是兒子,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你不再是奴隸,而是兒子了,既然是兒子,就靠着上帝也成為後嗣了。
And because we are his children, God has sent the Spirit of his Son into our hearts, prompting us to call out, “Abba, Father.” Now you are no longer a slave but God’s own child. And since you are his child, God has made you his heir.
(加拉太書4:6-7)

2.註釋(龐君華會督撰寫):
(1)今天這段經文保羅用了當時羅馬的法律概念,將基督徒靈性成長的過程很傳神地描繪了出來。
(2)首先,他點出即便是家中產業的繼承人,年少時雖是「少主」,但還要受管家或師傅的帶領或教導。
(3)這些帶領或教導是以他的年齡所能承擔的方式進行,不可能將一切為人之道的內容,一次過地教給他;而且沒有一步步學習的過程與基礎,他也不會懂得複雜的成人道理。
(4)律法就是扮演了在基督降生之前一個過渡性的角色,必須要有這樣的啟蒙「師傅」,才能使人明白基督恩典更深的層面。
(5)另外,我們之所以能成為繼承產業的後嗣,都是因為基督的功勞,我們才得到兒子的名分,這種身份的轉換是救恩的重要意義所在。
(6)關鍵在於上主所差遣的「兒子的靈」進入到我們的心中,使我們的心不再是奴僕的心,而是「兒子的心」,意謂著我們與上主的關係的轉變。
(7)這樣的轉變才使我們真正得以「繼承」天父的產業。
(8)這就與法律上我們要先擁有子嗣的地位,才能繼承父親的產業雷同。
(9)這個身份的轉變,不單是地位的轉變,更是靈性更新的重要里程碑,這樣救恩才算是完滿地完成。
(10)請想一想,你現在的信心是在一種奴僕的狀態,還是在一種兒子的狀態?
(11)前者終日惶恐,害怕表現不好;後者則是與天父活在愛中的關係,不是在懼怕中生活行事,而是在感恩中驅策我們活得討主喜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jRlQCtVoA

3.默想與回應(張勝為牧師撰寫):
(1)其實我覺得不只猶太人需要律法(和合本發明了不少特殊的中文用語,我們一般說「法律(law)」即可),基督徒也需要暫時降伏在律法的規範(特別華語世界對於「契約精神」的薰陶又特別薄弱),否則不能真正體驗恩典的寶貴。
(2)從規條過渡到恩典的過程,需要慢慢體會……甚麼時候能體會成為上帝的兒女的寶貴?老實說我自己也還在摸索中。
(3)被感恩所驅策,應該就是一種自發的善良吧?一種超越了交換、忘記了評價的善念,因為深知道自己被愛著,並且這種愛也成為我們安全感唯一的來源。接著從這種善念中衍伸出許多智慧、善行、勇氣、公義與和平……,因為我們不是奴僕,乃是呼叫「阿爸,父(Abba, F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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